丛中---性创伤的内心世界
丛中 博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主任医师;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一、概述
1、性是什么?性与人性,性与爱。生物、心理、社会三个维度;
2、什么是性创伤,与其它创伤的异同点。“正常的性”要件:成年,自愿,隐秘;儿童正常的性,有哪些要件:尊重,平等,自由自主比较性自慰与性猥亵的相同点与差异;社会支持的重要性!
3、性创伤的发生率;
4、常见类型:强奸,性猥亵,性骚扰,言语性侵害,乱伦,性交易等;
二、性创伤的常见心理表现
1、心理伤害:
羞耻感、不洁感,无力感、背叛 ;
焦虑、抑郁、进食障碍、噩梦和睡眠障碍、强迫、人际关系敏感,不信任,无价值、不可爱,自我归因;
2、性伤害:自暴自弃,以性交惩罚报复他人,控制他人,性厌恶,性功能障碍。
三、性创伤的应对措施及预防
家长和老师:如何与孩子讨论性;对孩子的爱,不能回避与孩子探讨性;
孩子:**时间安全逃脱,**时间告诉自己信任的人,寻求帮助;性知识的来源,性安全意识。
心理咨询师:如何与来访者探讨性经历及性创伤;“二次创伤”;如何帮助性创伤者,基本原则与注意事项。
四、结束语
加强性教育,减少性污名;
人类如何面对性,性的文化与未来发展。
真善美;性属于人;性在爱之中;性多元。
当被性侵女孩渐渐成为女人、妻子、母亲
(2017年6月7号,上海心盟网课直播内容提要)
播讲者:丛中,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主任医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开篇话语:
我是丛中,精神科医生,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主任医师。
感谢上海心盟为我们搭建了这样一个交流的平台,
在这安静的夜晚,我要跟大家一起探讨关于性侵害特别是性创伤方面的话题。
这是一个艰涩、沉重而隐秘的话题。
在生活中,大家很少谈及,而在成长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在心理咨询治疗中,经常要去面对和给予心理帮助的话题。
(知识播讲,预计60分钟)
一、性是什么,性侵害与性创伤的定义
性原本是快乐幸福美好的,如何变成了侵害或创伤?
描述性的三个维度
生物:生物本能。无性繁殖与有性繁殖;
心理:快乐为本;欲望和冲动;
社会:两个人搭伴合作完成,这就涉及人际关系,利益分配,道德及伤害(包括伤害到心理及身体层面)。
吃和性,都是本能;
吃,民以食为天;性,会涉及人际关系与利益关系,受到道德的约束。
孔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对待性,当时是一种朴素的自然主义态度。
我也不清楚,从哪个朝代开始,人们对于性,就开始有了许多的禁忌,有兴趣者,可以去查阅资料。西方文明的起源:从伊甸园遮挡性器官的那片树叶开始。
(性禁忌的历史由来)
性,如何成为侵害?性侵害与性创伤的概念。
性侵害:违背他人意愿或者不受欢迎的性行为,属于行为层面,存在伤害;
性侵害泛指:一切种类与性相关、且违反他人意愿,对他人做出与性有关的行为。
性侵害可以发生在成年人,更可以发生在儿童阶段。
儿童性侵害:儿童的年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界定是18岁及以下。
龙迪对儿童性侵犯下的定义是,18岁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男性或女性)在威逼利诱下,卷入任何违背个人意愿的性活动,或在非知情同意情况下参与性活动。
“性活动”包括带有性含义的身体接触,也包括裸露身体、观看裸体、拍摄裸照、观看色情录像或图片等非身体接触。
侵犯者可能是受害者熟悉的、处于权威地位的家人、老师、亲属和熟人,也可能是同龄人或陌生人。如,如厕时,被男生闯入。被女同学脱光衣服,拍视频。
中国,强奸幼女罪,“幼女”:未满14岁。14至18岁,存在法律空档。
受侵害者,幼儿园3至5岁,学生儿童10至14岁,多是女性。
犯罪主体:男性,成年,熟人居多(80%)。教师校长,继父、养父、生父,其他亲属等,他们有犯罪机会条件。
社会背景:
落后地区,缺乏法律意识,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监护和社会支持。
儿童性侵害之前和之后,明确缺少家庭支持;
家人担心给家人和孩子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
报案后,受到村民的指责和孤立。
性创伤:性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心理功能损害。
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意志还是意愿?
在中国文化里,经常会难以区分。以儿童吃苹果为例;又例如,新娘在办公室,被丈夫“强奸”。
创伤的四个特征:
1、突发、不可预料,具有破坏性的事件,超出一般应对能力;
2、遇到创伤时的年龄,越小越创伤严重;
3、创伤后的社会支持;
4、创伤之前的社会支持。
创伤的简单要点:1、自主意志不可掌控、无力应对;2、缺爱!
治疗创伤的关键:
唯有社会支持,唯有爱,才能化解创伤。
性创伤与其他创伤的比较:
以性的方式造成的心理创伤,侵犯他人的自主意志,人格尊严等,造成心灵及身体的创伤,尤其是心灵上的创伤。
性创伤的要件:
1、以性的方式;
2、非自主意志,被强迫;
3、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心理功能受到损害;
4、缺乏爱与社会支持。
简单要点:1、非自主意志的性;2、无爱的性。
二、性侵害的常见类型与流行学(发生率)
1、性侵害的常见种类:
强制性交(肛交或口交)、强迫亲吻、色狼的性骚扰、非礼言行、性虐待等,露体、窥淫在司法判例上也会被算是性侵犯。
例如,女儿爱上班里男生,写了情书,回家被父亲骂,吃饭时,父亲用桌子把女儿挡在一边,……这属于“无言的性侵害”;
2、性侵害的发生率:
美国被强奸的女人,五分之一;
另外的资料,大约10%的美国人,无论男女,受到过性侵害。
估计,中国人,受性侵害的人数,大约10%。
三、性侵害与正常性行为的区分标准:
正常性关系的界定:
成年人之间的两情相悦,相互爱慕,自主自由意志下的性行为。
成熟性爱(人格成熟、性成熟)的两个特征:
1、心理上有想要拿自己的性器官跟对方做爱的欲望冲动;
2、身体上,出现了性器官的兴奋,行动上主动趋近对方。
李银河:成年,自愿,隐秘。
未成年人的性:平等,自愿,(隐秘)。如,儿童性游戏,儿童之间的平等性关系。
文化、家庭与个人的三重标准:
1、社会文化:原始人有强奸的行为,却没有强奸的概念;据不可靠的传说:日本人,女儿从小可以跟父亲在家泡浴到十几岁,却不能在公共浴池跟男性一起泡浴;古代内蒙草原的娶亲做爱方式,抢劫和强奸。
中国人与西方人在拥抱时,性器官的距离;山东与北京,眼神对视的时间差异。
调情(姐夫小姨子,小叔子跟嫂子,弟媳妇和大伯哥);闹房,可暴露和抚摸的身体部位;等。
据说,荷兰是乱伦发生率*高的国家。
2、家庭文化:如,父亲与女儿之间玩骑马,玩打仗等。网上曾爆出父亲公交上吻幼女被误会猥亵。
父亲跟女儿的关系,“前世情人”,实质上是男女之间的性吸引;
有的父亲用*肮脏的词语,厉声责骂女儿“妓女、荡妇”等,往往是父亲有着压抑的性乱伦冲动,然后反向形成,抢占道德制高点,贬低对方,是对乱伦冲动的自我防御;
3、个人标准:每个人自己对性行为方式包括“可暴露部位”、“可接触部位”的自我界定。如,唱歌的时候,男生的手摸到女生的后背,腰,屁股,……
以上三重标准的综合兼顾,构成了性侵害与非创伤的边界划分。
四、性创伤的心理表现
1、性自慰与性猥亵的不同点:
关键看“谁需要,为了谁”。
性自慰:自主自由地开始或结束,一个人独立完成、不涉及他人,隐秘。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需要。
性猥亵:非自愿、自主自由,被他人胁迫;涉及人际关系,打破人际边界和身体边界;暴露个人隐私;满足侵害者的需要。
2、一般来说,性创伤的常见表现有:
(1)认知方面: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无法回忆具体经过(遗忘),或者,反复回忆性创伤(闪回);孩子不相信自己所经历的性侵害过程是真实发生的(非真实感、解体体验);自我归因:“苍蝇不叮无缝蛋”,“都是我不好”。
(2)情绪:敏感多疑,紧张恐惧、焦虑迷惑,愤怒、抑郁、害羞、自责,弱小无力感等;不洁感,背叛感(家人的教导或性侵害者的保密要求);
身体伴随症状:厌食、暴食,噩梦,失眠,夜惊等;转换-分离症状;
(3)行为:躲避与性创伤有关的场所、人物、词语、各种线索;
(4)人际交往:人际关系敏感甚至是逃避社交。比如,会感到自己的所有个人隐私都暴露在别人面前,衣服无法掩盖住自己的性器官和性的想法(隐私泄露感);不敢跟朋友交流,担心被别人瞧不起。“别人都说我是一个坏孩子,因为家长都说这事儿不好。”
不敢告诉爸爸妈妈,担心爸爸妈妈伤心,担心受父母批评指责。
更多表现:“长大后,谁见了我都会说这事儿。”
“生自己的气,当时怎么不及时逃脱?!”
替犯罪分子说话,“我们这是爱情”,这样可以拔高自己、提高自尊,掩盖自己受侵害的“弱小无力感”等。
3、远期不良影响:PTSD,人格改变,心理发展停滞。
人际边界不清;无力拒绝他人的性侵害;把自己置于“性侵害的危险边缘”。
失去对他人的基本信任;
价值观扭曲:性可以换取他人的欢心,可以换面包;
烦躁不安,易发脾气,愤怒和抑郁情绪;
仇视所有男人;以“性”的方式,报复他人,控制他人,惩罚自己。
对性的恐惧或厌恶感,性功能障碍和性心理障碍,人格改变;
恐惧恋爱结婚等亲密关系;或者,将来结婚对象是其性侵害者(自我毁灭、破罐破摔,移情)
深层的无力感、无价值感,怀疑自己,自我折磨,恶性循环。
(性骚扰的操作关键:及时明确态度,说“NO”。
乱伦是*隐蔽的。)
五、如何走出性创伤
对于被性侵害者,这是不幸,但是,并不可耻、不丢人。
建议:应积极主动地跟信得过的家人、朋友诉说,寻求帮助;*好能积极主动寻求心理咨询帮助。
大众水平的一般安慰:“这不是你的错!”、“就像是被狗咬了一口”。
还有一些常见的有伤害性的语言:“都是你自己不检点”,“都是你不听大人的话”、“苍蝇不叮无缝蛋”。
心理咨询师如何帮助性创伤的来访者?
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要领:简单一个字“爱”!何以解忧,唯有“爱”。
注意:心理咨询,不是刑警提审犯人,不是法官判案,不是家长教训孩子,不是老师教训学生。
1、建立关系:平等,信任,尊重,保密,关注,倾听,共情,抱持,肯定化技术等;达成治疗协议。
性别因素:*好是女咨询师,比较方便。男咨询师,更要注意建立信任的咨访关系。向来访者声明并达成协议:“如果你觉得我哪个方面,有男性角色的局限性或者男人的特权观念,没有理解到你,请你即使给我指出来,我一定好好改正,以便我能够*大程度地帮助到你。”
2、询问被性侵害的过程:让来访者回忆性创伤的经历,让来访者自己掌握能够说出来的深度和细节程度,小心防止“二次伤害”。重点不在于回忆事件发生的细节,而在于让来访者说出自己的各种内心感受。当咨询师用爱的姿态关心倾听来访者的讲述时,不会造成“二次伤害”,因为有“爱”,因为“我们在一起(共同面对)”,来访者会感到被爱的温暖,得到了心理上的支持。
3、进一步询问事件发生以来,有哪些心理层面和身体层面的不良反应;对性功能、性心理和恋爱婚姻的负面影响。
4、请来访者谈谈:自己对所经历的性侵害的个人看法,她生活甚至是人生,会产生哪些感慨;对他人对世界,形成了哪些看法。
5、咨询师采用肯定化技术,对上述的身体和心理层面的感受和反应,做出肯定化的解释和心理知识的讲解。
注意,积极取向,正常化,成长取向(化悲痛为力量,“吃一堑长一智”,“生命注定在创伤中前行”中国精神分析家 武汉曾奇峰 先生名言);特别的解释:性侵时,身体会伴有舒服的感觉,咨询师解释说:“这是身体的自然功能,每个人的身体构造都是这样子的,就像是眼睛能够看到光线那样。”
6、帮助寻找建立社会支持:求助于家人和朋友。
7、约定下次会谈的时间。
这样的心理咨询会谈,往往需要几次或十几次才能完成。
必要时,做家庭治疗或团体辅导。
六、性侵害的预防
提倡安全美好的性行为;反对不安全的、有侵害的性行为,而不是一概粗暴地反对或禁止性行为。
创建良好的人文环境:有爱的性行为,学会尊重他人的个人意志;
普法教育。
基本原则: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综合治理;医疗、心理、教育、法律、经济等,联合救助。
1、学校教育:
性教育;生殖教育;身体接触边界的性安全教育;人际关系的教育;权利意识;
包括性道德(人文关怀、平等尊重、安全、人权)、性与生殖的性科学、性美学;鼓励异性间的交流及恋爱等。
如,青春期生理和心理课程;儿童性侵害的应对策略和技巧。
2、为人父母:如何帮助孩子?
很多家长对性“避而不谈”,当孩子遇到性侵害时,长期得不到家长的支持与帮助。关注留守儿童!
建议:父母跟孩子之间,要保持亲情和爱沟通与交流,能够坦然地交流“性”;
同性别的家长与孩子之间,多一些“性”方面的沟通。
3、个体方面:
如何自我保护?学习性和爱的知识;与父母之间的亲情沟通;
(1)增强性安全意识:明确身体边界,性隐私部位,及时表达个人自主意志;(2)“不让陌生人摸自己的身体”;
(3)遇到可疑性侵者,明确表达个人态度,说“NO”,委婉拒绝,尽快远离;
(4)及时告知父母及自己信任的人(社会支持);
(5)必要时去寻求心理咨询帮助。
例如,性骚扰;乱伦。
七、结束语:回归美好的性爱
性,是生命的力量;爱是生命之树绽放的花朵;性是“花粉授粉”;个体通过性和爱,感受到快乐与幸福,同时,把*有营养的生命精华传递给下一代。
性原本是美好的;不要污名或妖魔化。
性是人性;性在爱之中!
希望未来文明社会能够做到男女平等、相互尊重,性不再是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