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的发展历史简介
1、古典精神分析
一般把弗洛伊德创立的精神分析称为古典精神分析。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引论》一书中提出精神分析的两个基本主张,一是宣称心理过程是潜意识的,二是宣称性的本能冲动在引起神经性疾病和心理疾病的过程中起着极大作用。潜意识和性本能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两大基石。他后来在《精神分析纲要》一书中又提出精神分析的两个基本假设:一是关于心理的三种性质,即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的划分;另一个是关于心理结构的三个部分,即本我、自我和超我的划分。这两个基本主张和两个基本假设基本上反映了弗洛伊德古典精神分析的主要思想。
潜意识是整个古典精神分析的*基本命题,也是*少发生分歧的命题,是精神分析运动的发展中岿然不动的根基。而性本能是潜意识的根源,也就因之成为精神分析的核心内容。弗洛伊德认为,人的行为动机是潜意识的本能,并把本能分为生本能(包括自我本能和性本能)和死本能,前者表现为一种生存、发展和爱欲的本能力量,代表着人类潜伏在生命自身中的一种进取性、建设性和创造性的驱力;后者表现为一种生命发展中的对立力量,代表着人类潜伏在生命中的一种破坏性、攻击性、自毁性的驱力。其中弗洛伊德更重视的是性本能,把性本能看作是潜意识活动的根源,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基本驱动力量。坚持把性欲作为人类活动的普遍动机因素,这是弗洛伊德的基本分析原则。基于对性本能的看法,弗洛伊德提出了“幼儿性欲”和“俄狄浦斯情结”,在此基础上又发展出人格发展阶段论,即心理性欲发展阶段理论。人格结构论的地位虽然不如本能理论,但也是弗洛伊德建立精神分析理论的过程中十分重要的建树。弗洛伊德在早期主要发掘潜意识,确立潜意识理论,此后,是提出本我、自我和超我的人格结构,开始系统考察自我,这是逻辑发展的必然。因此弗洛伊德后期理论的建立时期也是自我心理学的启蒙时期。如果弗洛伊德可以活的更长久些,那么他或许会在自我心理学上提出更系统的理论,后来这项工作是由他的女儿安娜·弗洛伊德、哈特曼等人来完成和完善。
弗洛伊德的本能驱动理论,特别是性驱力理论,是其理论中*有争议的。他认为性驱力是人格发展的*核心因素,是整个人格发展的原动力,而成熟、挫折、冲突、不适应和焦虑是人格发展的影响因素。他的生物本能论,就遭到荣格、阿德勒等早期追随者的反对,这直接导致精神分析的早期分裂。荣格和阿德勒曾经是早期精神分析运动的核心成员,但由于无法调和的理论分歧,先后与弗洛伊德分道扬镳。荣格创立了分析心理学,提出了与弗洛伊德迥异的理论。他们决裂的主要原因是荣格不同意弗洛伊德将力比多解释为唯一的性能量,荣格把力比多看作是一种普遍的生命力,后来他用“心理能量”一词取代了力比多,以此为中心创立了于弗洛伊德不同的人格动力学说。此外,在人格结构方面,荣格也摒弃了弗洛伊德对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的划分,代之以意识、个人潜意识和集体潜意识三部分。他认为个体经验仅仅是潜意识结构中一个组成部分,潜意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人类世世代代遗传下来的原型内容。另外,虽然他们都承认潜意识的存在,但弗洛伊德强调的是潜意识的生物本性,而荣格强调的是潜意识的象征本性,即原型,原型的储存构成了集体潜意识,这是荣格的核心概念。后来荣格思想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广泛,特别是近年来有关释梦的理论,沙盘以及绘画治疗、曼陀罗等,大有与弗洛伊德理论并驾齐驱之势。
弗洛伊德对于生物因素和性本能的强调同样引起了阿德勒的不满和批评,阿德勒强调社会因素的作用,创立了自己的个体心理学理论体系。他认为力比多不是心理生活的决定因素,只有社会因素和个人生活经验才决定人格发展的方向。在对意识和潜意识的看法上,阿德勒在重视潜意识的同时,更为强调意识的作用,因而在人格结构中也更加强调自我。在阿德勒那里,自我具有积极性和能动性,人能通过“追求优越”来补偿自己的缺陷,以获得一个创造性自我。阿德勒强调的社会性和自我直接与弗洛伊德强调的力比多和本我相对立,导致弗洛伊德的性驱力模式向自我心理学和社会文化方向发展。
在工作方式上,弗洛伊德的基本技术原则——分析性中立、有意阻止病人的愿望满足、向幼儿神经症的退行——在当代临床医生那里也同样被重新界定、修正和改变。治疗的效果不以分析师的权威为前提,而是依赖于分析师与被分析者之间合作探寻的发展。随着对经验的主观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当今的分析师不再天真的把自己当成现实的裁决者,而只是把自己当成共同前行的旅途上的向导,强调治疗中的关系以及此时此刻的呈现更为治疗师所重视。
在过去的十年中,精神分析经历了惊人的大范围扩展,在严格意义的精神分析以外的各种心理疗法,大多数源于经典和当代精神分析概念,并能持续受到它们的影响。特别是精神分析的客体关系理论和自体心理学对社会工作领域的个案工作以及几乎对当今使用的各种心理治疗形式(家庭治疗、伴侣治疗、认知行为流派、格式塔心理治疗和短程动力学心理治疗),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精神分析在临床情境以外的扩展更加令人赞叹。在弗洛伊德常常孤独而充满斗争的一生中,即使在精神分析影响*盛之时,他对整个社会和文化而言也只是备受围攻的少数派。现在,弗洛伊德的贡献已经赢得了广泛接受,紧密融入我们的文化和自己的体验中,以至于从*宽泛的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弗洛伊德主义者”。
精神分析不仅是在我们文化之内的一个**而科学的学科,而且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理解人类经验的方式,已成为构成我们文化的要素,渗透于我们体验自身和心灵的方式之中。弗洛伊德著作中当时饱受争议的哪些重要特点,在我们的时代已成为日常观念:无意识动机及意义、性欲形式的无限变化、早期事件对人格形成的影响、家庭生活中俄狄浦斯主题的核心重要性、幼儿和儿童经验中的性和感官因素、心理否认不愉快事实的能力,等等。
2、自我心理学
弗洛伊德一直以分析“本我”作为理论的起点,但其后期注重对“自我”的研究,其实,已预示着精神分析自我心理学的萌生。神经症是根本上敌对的三个部分之间无意识地做出的妥协形式:本我,迫使要满足幼年期的愿望;超我,奋力防止这种被道德禁止的满足;而自我,则在本我、超我的要求和外部世界之间斡旋调停。自我显露出对本我的一些同情,借此发展出一种策略,允许一定程度的本能满足,但这种满足由复杂而聪明的防御系统所引导。自我伪装本我冲动的外表,这样既能防止社会责难,也能维持对冲动的审慎。对于神经症病人,这些被禁止的冲动与防御之间的妥协,导致了复杂的不适症状,并且压抑了功能(常常包括性抑制或工作及竞争方面的无能)。为维持和追求社会不能接受的幼年渴望,即使是通过伪装的形式,个体也不得不付出代价。自我处理这种与生俱来的惩罚,以满足超我的要求。
调控使自我心理学得以合法化的推动者与奠基人是弗洛伊德的女儿安娜,她是儿童精神分析的先驱,也是深入探索自我的关键人物。她不同意父亲对本我的过分重视,认为应给自我以应有的重视。安娜把分析自我作为解决所有精神分析问题的起点,确立了自我在精神分析研究中的地位。她于1936年出版了著名的《自我与防御机制》一书,总结并补充了其父亲所提出的自我防御机制,明确地把自我作为精神分析的合法研究对象。然而安娜的自我心理学并未超出其父亲的观点,她认为自我仍然受制于本我,“在适当的情况下,自我并不反对(本能冲动)这个入侵者,而是使自己的能量受它的支配”。
安娜虽然给了自我以合法的地位,但她的自我一味抵抗和防御本我,也就离不开本我,而发展自我心理学的关键任务是让自我离开本我,成为一个独立的心理实体。这一工作是由哈特曼完成的。1939年哈特曼出版了《自我心理学及其适应问题》一书,提出了“无冲突的自我领域”,从而为自我划定了一个独立的研究范围。此外,与弗洛伊德认为本我先于自我、自我是从本我中发展出来并为本我服务的观点不同,哈特曼提出,自我与本我一样都是遗传的,都是从先天“未分化的基质”中产生的,是同时存在的心理机能,具有自己独立的能量。在此基础上,他还提出了自我的自主性和自我的根本机能——适应的问题,适应是自我试图在心理机制内维持人和环境之间平衡的结果。适应概念的提出使自我走出了与本我和超我的冲突,转向了人与外部环境的交互作用。这些思想标志着精神分析自我心理学的正式建立,并扩展了精神分析的领域,将正常人的心理发展也纳入其理论,使精神分析走上了更为广阔的道路。
3、客体关系学派
当自我心理学在美国繁荣发展的时候,英国的一大批精神分析学者开始改变古典精神分析的理论基础,不再强调先天生物学因素,转而强调早期母婴关系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形成了客体关系理论。
客体关系理论是在精神分析的理论框架中探讨人际关系,尤其是婴儿与母亲的关系是如何影响个体的精神结构以及个体是如何由此成长起来的一种理论。
较之弗洛伊德的理论,客体关系理论所看重的是儿童前恋母期的发展。客体关系理论正在以不同的方式重塑着当代很多的临床思想。
“客体关系”指的是什么?所谓的“客体”又是指什么?客体并不意味着无生命的物体,而是指爱、恨及渴望等带有感情的人性客体,客体关系中的“客体”指的是人类。引用奥图·肯伯格的话来说,“在客体关系理论中,‘客体’这一术语更为恰当地应该是指‘人类客体’,因为它反映的是对此术语的传统用法······即与他人的关系。” 这些关系可以是外在的或内在的,可以是虚幻的或真实的,它们本质上都是基于与他人的互动。
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客体是原欲驱动的目标。客体不一定非要是人,也可以是物,它可以是一件衣服或一件艺术品——只要拥有释放能量的潜力。因此,客体关系理论中所用的“客体”这一术语,只是沿袭了传统精神分析中“客体”的叫法而已。如果我们一开始就称“人类”为“客体”,那么理解这一概念可能会更加容易。
与弗洛伊德不同,客体关系理论家否认本能驱力,尤其是性本能在人格发展中占有如此关键的重要地位。他们认为真正影响一个人精神发展过程的是在出生早期婴儿与父母,尤其与母亲的关系。初生的婴儿正是在与母亲或母亲替代者的密切交往中逐渐获得了有关自我和以母亲为代表的客观世界的完整印象,并*终形成较完善的心理功能,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
什么是“客体关系理论”?目前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总结归纳。格林伯格和米歇尔写到:“由于‘客体关系’这一术语被应用在许多不同的情景中,并且有着众多的内涵和外延,因而有关客体关系理论的讨论变得越发复杂······”。
从客体关系角度来审视不同理论,会发现每种理论都倾向于关注客体关系的某一特定方面。有些理论强调的是诸如分裂和投射性认同等的运作机制;有些理论关注的是对诸如自恋和边缘状态等的临床治疗实践工作;有些理论关注的是客体关系影响个人发展的方式。要确定是否有共同的指导思路存在于这些不同的理论中,我们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一些重要的客体关系学家的研究工作。只有认清他们关于客体关系理论研究中的基本成分,我们才有可能对客体关系理论做出具有说服力的陈述。
除了爱人、朋友,敌人以外,我们还拥有一些更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不止是一些静止的影像,不论是对于别人的关系或是对自己的感受而言,它们都有很强大的影响力。其实身边的人可以影响我们自己的内在。有关这些内、外在关系的探讨逐渐发展形成这个知识体系,也就是客体关系理论。
发展上,我们来自一个未分化的状态,一开始,我们并没有能力去把自己和环境分开来。后来我们才在与照顾者(父母)的关系里逐渐认识自己。我们那时没办法想象自己真实的存在其实和那些我们依靠着的人是分开的。我们必须得从照顾者的爱和养育里去取得勇气,因为孤单和渺小是那么令人害怕。为了要保护这个自体——父母关系,我们开始把遇到的困难全部归罪到这个自体——父母关系之外。一直要等到后来拥有了足够的关怀以后,我们才变的够强、够自信来接受自己的软弱,接受“成为”自己的渴望,并且能够去照顾别人。